关于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提交“2023年下半年工作总结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12-25 17:07:05 发布人: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总结实验实训中心和实验实训室2023年下半年各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4年上半年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2023年下半年实验室工作情况
各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要全面客观梳理2023年下半年实验室工作情况,重点围绕“实验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本科人才培养、创新性举措、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方面总结,择要陈述常规性工作,力求言简意赅;深入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拟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工作主要目标
目标撰写格式
一级指标 | 主要内容 |
实验室工作目标 | |
本科人才培养 | |
亮点特色工作 | |
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
三、材料报送形式及相关要求
(一)工作总结部分不超过2000字;工作计划部分不超过1500 字。
(二)格式要求:大标题字体为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一级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字体为三号楷体,三级标题字体为三号仿宋_GB2312 字体加粗,正文字体为三号仿宋_GB2312。
(三)请于2024年1月2日(周二)前提交总结,纸质稿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房老师,电子稿发邮箱:2276476741@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