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安全年度报告信息数据是全面反映学校教学实验室本年度在安全责任体系、运行机制、安全宣传教育、准入制度、安全专项检查、应急能力建设、信息化资源平台建设、经费投入保障、实验教学信息数据等方面的建设情况,也是上级主管全面了解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为确保2023年度信息数据填报工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
责任原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为本次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按学校赋予的管理职责确定,责任部门是相关报表和指标数据的填报单位,二级学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是相关报表的协助单位。
二、数据收集报送流程
1.主要协助单位(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等)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完成基础数据的搜集。
2.责任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员)填写基础数据表(含支撑材料),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数据汇总调整,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部门整改完善。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整理完成的数据报表,报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处审查。
4.经学校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厅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
三、任务责任及报送时间安排
步骤 | 完成基础数据表的内容 | 完成提交 截止时间 | 责任部门 | 主要协助单位 |
第1步
| 1.教学实验室数量(个) | 2023.12.26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 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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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实验室面积(㎡) | 2023.12.26 | |||
3.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数(台/套) | 2023.12.26 | |||
4.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资产(万元) | 2023.12.26 | |||
5.是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发生次数 | 2023.12.26 | |||
在教学实验室安全方面发生人员伤(人)和人员亡(人)及经济损失(万元) | 2023.12.26 | |||
7.是否基本建立三级联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 2023.12.26 | |||
8.是否基本建立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 | 2023.12.26 | |||
9.相关校级制度建设情况(出台文件个数) | 2023.12.26 | |||
10.是否基本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 2023.12.26 | |||
11.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教职工人数(人次) | 2023.12.26 | |||
12.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次数 | 2023.12.26 | |||
13.发现的隐患(个)和隐患整改完成(个) | 2023.12.26 | |||
14.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人数(人次) | 2023.12.26 | |||
1.年度开出实验教学项目数 | 2023.12.26 | 教务处
| 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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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开出实验教学项目人时数 | 2023.12.26 | |||
3.开设安全教育方面的选修课(门) | 2023.12.26 | |||
4.开设安全教育方面的必修课(门) | 2023.12.26 | |||
1.教学实验室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人) | 2023.12.26 | 人事处
| 实验室与设备 管理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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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兼职安全队伍数量(人) | 2023.12.26 | |||
1.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教职工人数(人次) | 2023.12.26 | 教师发展 中心
| 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
| |
2.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人数(人次) | 2023.12.26 | |||
1.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学生人数(人次) | 2023.12.26 | 学生处 | 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 | |
1.安全类信息化资源总量(Mb) | 2023.12.26 | 信息中心
| 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
| |
2.网站年度访问总量(人次) | 2023.12.26 | |||
3.是否建设全校统一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 | 2023.12.26 | |||
1.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教职工人数(人次) | 2023.12.26 | 保卫处
| 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
| |
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学生人数(人次) | 2023.12.26 | |||
3.已经完成的应急预案数量(个) | 2023.12.26 | |||
4.开展应急演练次数(次) | 2023.12.26 | |||
5.参加应急演练人数(人次) | 2023.12.26 | |||
6.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人数(人次) | 2023.12.26 | |||
1.年度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万元) | 2023.12.26 | 财务处 | 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 | |
第2步 | 信息数据收集汇总 | 2023.12.27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二级院(系、部)及实验实训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
第3步 | 信息数据审查 | 2023.12.27 | 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处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第4步 | 经校长审批后上报教育厅 | 2023.12.28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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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数据填报要求
1.根据“任务责任及报送时间安排”和“数据收集报送流程”学校各相关单位及数据填报人员要准确掌握数据统计范围(2023年1月-2023年12月)、填报参考说明、表间校验要求(与“状态数据”和“高基报表”有一定关联性),科学、准确的采集填报数据。
2.各部门要认真配合落实学校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数据报表和支撑材料经负责人审定后,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汪老师,电子稿发邮箱81177632@qq.com。
附件: 各责任部门填报的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信息数据表
四川传媒学院
2023年 12 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