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提交“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12-23 10:51:10 发布人:房敏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总结实验实训中心和实验实训室2022年各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22年实验室工作情况
各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要全面客观梳理2022年实验室工作情况,重点围绕“2022年实验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亮点和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三方面进行总结,突出1-2个点,力求言简意赅。
二、拟定2023年实验室工作主要目标
(一)目标拟定依据
1.《四川传媒学院合格评估整改方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等。
2.实验室工作的岗位职责(参见《关于印发《四川传媒学院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含实验室)2.0版》的通知》)。
(二)目标拟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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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目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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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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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特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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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报送的形式及相关要求
1.各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应全面客观的总结2022年实验室工作情况,仔细研究,拟定2023年主要工作目标。工作总结部分不超过1200字,工作计划部分不超过800字。
2.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分别提交总结,纸质稿经负责人审定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汪波,电子稿发邮箱:547166380@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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