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防控责任意识
当前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清形势,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到实处。要针对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加强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压实工作职责,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压实各级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四川传媒学院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含实验室)2.0版》文件要求,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做到层层联动,保障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消防设施管理
(1)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确保消防系统运行正常。
(2)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不得移作它用,禁止周围堆放杂物,保持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
(二)加强用电、用水及设备设施管理
(1)加强实验室安全用电管理。实验室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适当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须接地良好,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禁止使用多个插线板串接供电;插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使用;对老化、裸露部位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长期不用或无人监管状态下,应切断电源。
(2)加强实验室防水、防火、防静电安全管理,做好今冬明春、雨季等特殊时期的防汛工作、防火排查及防静电伤害的安全措施。加强负一楼实验室、窑炉室等重点场所的排水、通风和漏气的日常检查。
(3)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对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要加强实时监管;对贵重、大功率、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保证基础安全条件,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无法使用的超期服役设备,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处置,消除安全隐患;若超期仍可使用的设备,需经审批检验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加强安全标识及环境管理
(1)具有潜在危险设备设施和实验室重点部位,须在明显位置张贴显著安全警示、告知标志,并定时检查,发现标志褪色、破损及时修复或更换。
(2)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和通风条件,加强实验室日常环境消杀和除湿处理,防止疾病传播,杜绝安全隐患。
(四)加强安全防护管理
(1)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要求,做好实验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确保各类防护用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进行具有潜在危险性实验实训活动时,须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穿着质地合适的衣物或工作服,佩戴必要个人防护用品,禁止无人协助,单独操作。
(3)学生开展实验实训时,须有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员现场进行指导。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2)持续推进实验室安全教育宣讲工作。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知识竞赛等方式,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技能。
三、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的安全责任
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单位或个人,需提前报备,经院系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批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同意后方能使用。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单位或个人要对所使用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实验实训活动。使用期间与实验实训中心值班人员共同负责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措施
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按照学校及负责部门的相关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和防重大事故的安全工作措施,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所涉及实验实训中心要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应掌握基本的防火和防盗知识,要熟知防火器材存放点,掌握如何使用消防设备,知晓撤离路线。
发生火灾或重大事故时,值班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按照《四川传媒学院实验实训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规章制度,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报告。
四川传媒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代章)
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