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17 15:27:04  发布人:  

根据《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消防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火灾警示教育的组织,切实提升实验室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水平,通知如下:

一、收看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二、参与人员

实验实训中心正/副主任、实验实训室正/副主任、实验员及院(系)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

三、收看内容

《四川自贡九鼎大楼“7·17”重大火灾事故原因查明》。该片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记者结合我省自贡九鼎大楼7·17”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介绍了火灾发生原因,还原了火灾的起因及蔓延过程。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火灾警示教育是吸取火灾教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的重要措施。各中心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复盘,进一步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把火灾防控工作做在前面、落在实处。

2.严密组织。通过网络收看:《四川自贡九鼎大楼“7·17”重大火灾事故原因查明》,链接地址:https://tv.cctv.cn/2025/11/07/VIDEvq2wdwL4aZltmWijcn7O251107.shtml。观影后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交流讨论,对照案例查摆自身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3.加强保障。请于11月24日(周一)前完成集中收看和讨论任务,并做好资料留存;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组织照片(5张)、参与人数(附件1)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房敏处,电子稿发邮箱:2276476741@qq.com。

附件:1.《2025年实验室“消防安全宣传月”警示教育签到表》

     2.《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在消防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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