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1.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各院(系、部)党政领导及实验室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节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附件1)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实验室不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锁好门窗,排除安全隐患后封闭实验室。
3.实验室钥匙专人专管,不得擅自交予或借给他人,假期期间要集中统一存放在院(系、部)备用,确保实验室钥匙存取安全有序。
4.假期值班人员应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建立动态台账。
5.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将对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假期申请使用的实验室进行抽查。
6.假期使用实验室相关单位及安全责任人需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审批后交至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二、假期使用实验室注意事项
1.假期申请使用的实验室,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档立账,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申请单位及申请人指定安全负责人承担实验室安全责任,履行实验室安全义务,全面负责该实验室假期的安全、卫生、仪器设备维护、钥匙保管等相关工作。
2.安全责任人负责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实验人员有义务维护和保障实验室的安全使用与管理,院(系、部)党政负责人及实验室负责人对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具有安全管理及监督责任。
3.假期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负责人须对参与实验的相关人员开展至少一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
4.假期申请使用的实验室应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等防范措施,注意保持室内及周边公共卫生,严禁擅自使用未申请的实验室。
5.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电器,严禁在实验室内从事饮食、住宿、娱乐等与实验无关事务,实验室钥匙不得擅自交予或借给他人。
6.实验过程中杜绝脱岗现象,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实验,安全责任人必须全程参与实验活动。
7.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进行实验,根据《四川传媒学院实验实训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一般事故及时拨打场所安全直接责任人及实验室安全员电话,解决事故后由安全责任人向上级汇报;较大及以上事故拨打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及相应报警电话。
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联系方式
1.保卫处电话:87907110、87953110;
2.后勤管理处:87953116、87953016;
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87953196、87953017;
4.火警电话:119;
5.医疗急救:120;
6.匪警电话:110。
三、责任追究
凡在假期期间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对事故肇事者和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四川传媒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四川传媒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代章)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