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提醒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各中心要深刻汲取“1·19”和“1·24”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加强在建工程、用电、用水等方面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尤其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的院系更要加强实验室安全使用和管理,按照“党政同责 齐抓共管”的原则,寒假期间在用实验室的院系党政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实训室主任对所使用实验室的安全具有主要责任,使用人员与实验实训中心值班人员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和防重大事故的安全工作措施。未经相关审批手续允许,严禁私拉乱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私自使用实验室等,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所涉及在用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验实训活动。值班人员应掌握基本的防火、用电、防盗等安全知识,熟知防火器材存放点,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知晓撤离路线。发生火灾或重大事故时,值班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按照《四川传媒学院实验实训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规章制度,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领导、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报告。
3.强化实验室安全工作治理。各中心要进一步厘清自身实验室安全工作基本情况,举一反三,排除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建好台账。对放假前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确保开学前实验室正常可用,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院系将做通报处理。
4.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实效。各中心要深入分析当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前做好春季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和新进教职工及复学学生的“实验室准入教育”准备,开学后组织好院系师生的“实战化”演练和“教学式”培训工作,将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提升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传媒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代章)
2024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