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及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3 11:54:02 发布人:
各实验实训中心: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岁末年初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师生意识形态、实验室设备设施、防火用电等领域的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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