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日期:2023-03-09 16:28:56 发布人:房敏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日常管理,加强各实验实训中心之间工作交流与学习,促进实验室建设与成果转化。定于2023年3月10日开展实验室工作交流会,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10日(周五)上午9:00第十教学楼102室
二、参会人员
1.实验实训中心正/副主任、实验实训室正/副主任、实验员
2.信息中心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人员
三、会议主题
参观、学习、交流摄影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相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提前10分钟入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9日

